
近日,据央视《财经调查》报道,一种名为“先享后付”的消费新模式在预付费行业悄然兴起。顾名思义,先享后付就是消费者可以先享受服务或商品,后用分期的方式进行付费。
诱人的表象下,暗藏套路
对于消费者来说,先享后付似乎是一个可行之选,既可以享受到办卡会员的折扣,也不用担心商家卷款跑路。从报道中消费者们的反馈来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先享后付不仅没有带来更好的消费体验,而且满满的套路,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俨然成了新的消费陷阱。
究其原因,就是有些商家为了诱导消费者选择高额服务或套餐,在向消费者推荐先享后付消费模式时,过度夸大效果,强调便捷与优惠,而对这种消费模式存在的风险与苛刻的退款条件选择隐瞒或者淡化,让很多消费者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选择了先享后付。

更为恶劣的是,有的商家为了尽快促成消费者签约,竟直接拿过消费者的手机代其完成,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同意权,也让消费者在不明所以中背上长期债务。
隐形的霸王条款
先享后付不仅具有强制性扣款功能,而且一旦签约,如果出现纠纷想要解除约定,只能在商家后台完成,消费者不能单方面解约。如果商家不同意解约,就会一直扣款,直到达到约定额度。这就将消费者置于了非常被动的境地,极大地削弱了消费者在消费关系中的权益保障。
混乱的代理服务
先享后付在代理服务与运营管理上的混乱也给消费者们带来诸多风险与困难。比如代理服务中的多层转包现象,不仅增加了运营成本,也容易引发利益纠纷,而这些不利最终都会传导到消费者身上。
监管亟待加强
毫无疑问,针对先享后付,遏制乱象、加强监管是当务之急。尽管对先享后付这样既像预付式消费,又像信用卡分期,还像信用贷款的三不像,从现行的规章制度中,找出完全适配的条款可能存在一定难度。但这不妨碍相关部门对商家、代理机构、支付平台等各相关方违规违法行为分别进行监管与惩处。
当然,尽快出台详尽且具有针对性的法规政策,明确各相关方权责,是最关键的破题之解。毕竟,对先享后付这种消费新模式而言,只有将商家、代理机构、支付平台等都限定在规章制度的框架内,让其依法依规行事,先享后付才能更好地发挥出其创新消费模式的优势,为消费者创造出更加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进而促进整个消费市场朝着更加规范有序的方向稳步发展。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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