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据已成为全球经贸活动的重要驱动力。为了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我国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制定数据认证指南和豁免申报负面清单
制定《重要数据认证指南》和《豁免申报数据出境的负面清单》,明确重要数据和非重要数据的评估标准,为企业判断数据出境是否需要申报提供指导。
二、探索形成豁免申报数据出境的负面清单
- 设置不可豁免出境评估的具体场景。
- 将负面清单内容根据数据重要程度逐级划分。
三、建立数据跨境流动跨部门协同机制

由各地大数据监管部门牵头,构建数据跨境流动跨部门协同机制,组建不同部门共同参与的分类监管模式。
重要提示
1. 重要数据是指对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以及公共利益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数据。
2. 非重要数据是指不符合重要数据特征的数据,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判断是否需要申报。
3. 企业申报数据出境事宜时,需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大数据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以上建议旨在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同时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企业在进行数据出境活动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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