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关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关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国浩律师接受公司委托,指派王飞、方俊华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14:30在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李明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共有403名股东参与,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46,981,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31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注册发行公司债和中期票据、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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