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8日通过电话及邮件发出。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了三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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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监事张斌、张新丽回避表决,未形成决议,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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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六次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修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关联监事张斌、张新丽回避表决,未形成决议,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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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五次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项目具有良好的可行性,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关联监事张斌、张新丽回避表决,未形成决议,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备查文件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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