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区的韩某,因认为79岁的母亲偏袒弟弟,遂在酒后殴打母亲并将其刺死。韩某作案后报警,当日被警方抓获。
(北京时间记者 王丽乐 报道)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区的韩某,因认为79岁的母亲偏袒弟弟,遂在酒后殴打母亲并将其刺死。韩某作案后报警,当日被警方抓获。6月9日,韩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未当庭宣判。
6月9日上午,韩某出庭受审。(王丽乐 摄)
兄弟俩均无业靠母亲生活
被告人韩某,50岁,初中文化水平,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区。
韩某无业没有收入来源,平日里都是与母亲白某生活在一起,同样无业的弟弟也住在一起。白某每月有3000多元的退休金,会给韩某1500元作为生活费。
韩某称自己和母亲相处挺好的,平时他会给母亲做饭,还会陪母亲看病拿药。“我和母亲没有矛盾,有吵过架,是因为弟弟无业,在家老不干活,不做饭,也不管母亲,可是母亲总偏向弟弟,为此我和母亲吵过架,酒后打过母亲三四次。”韩某说道。
“我哥平时要了钱就出去,估计就是吃喝嫖赌,花完再要,每月都是这样,周而复始。”韩某的弟弟说,“我哥打我母亲,以前我也管过,但是后来管不了就不管了。”
居委会的人称,韩某打了母亲后,韩某弟弟会到居委会求助,但是白某却总不承认,说是自己碰的。
白某被打后,有时会去附近一家快餐店躲着,“总看到一位老人坐在店里,也不吃什么,有时候一坐就坐一夜,看着挺可怜的。”快餐店的工作人员说。
酒后因琐事争执扎死母亲
平时,韩某爱喝酒,每天都会喝半斤白酒。2016年11月30日下午1点左右,韩某照常开始喝酒。
下午4点,醉酒的韩某因琐事和母亲发生争执,并殴打母亲。后来韩某跑到厨房拿出一把刀,向着母亲左胸部就是一刀,因刺破胸包伤及主动脉,白某急性大失血死亡。
“还是因为弟弟,我动手打了母亲,然后到厨房拿了一把刀。”韩某回忆道,“当时听母亲说别打她,我心里特别别扭,但是因为喝了酒,还是打了。我当时脑子不清醒,不记得是不是扎了,但是母亲死了,肯定是我扎的。”
韩某的弟弟称,自己当时在家,躺在隔壁床上睡觉,但没有睡着,似乎听到韩某喊“把柜子打开”,然后就听到叮叮当当的声音,他就想肯定是哥哥在要钱。
“每次都这样,我后来管不了就不管了,每次他只要在家里闹我就出去。”韩某弟弟说道,“后来我哥揪着我母亲领子,把母亲拖到我的卧室门口,说母亲死了,是他扎的,让我报警。”
4点28分,韩某自己报了警,随后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抓获。
2016年12月1日,韩某被刑事拘留。2017年1月6日,韩某被批准逮捕。
据悉,此前韩某曾多次被判刑,系累犯。1993年12月,因妨害公务罪,韩某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2006年5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2016年4月,因殴打弟弟,被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行政拘留7日。
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2017年6月9日上午,韩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认为,韩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可能很多人认为此案是‘弑母’案件,应定性为故意杀人罪。但在此案中,没有证据证明韩某有蓄意杀害母亲的故意。韩某酒后持刀扎了母亲,没有反复刺扎的行为,主观上是一种伤害的故意。被害人白某和被告人韩某系母子关系,对于白某的死亡,韩某本身是排斥的。在伤害的故意下,持刀扎人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人称,“但不建议从轻或减轻处罚。”
韩某的辩护人认为,韩某系发泄不满,临时起意,属于激情犯罪,作案时为醉酒状态,意识不清醒,主观危害性小,并鉴于韩某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韩某则称:“我犯了这么大的错,我都认罪,就是希望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本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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