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审核意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84,100股进行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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