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广州市金
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钟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金钟转
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关于“金钟转债”
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提示“金钟转债”持有人
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其持有的“金钟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
格为人民币 100.348 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 2025 年 6 月 9 日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及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金钟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25年6月13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回售申报汇总》及《证券回售付款通知》,
“金钟转债”(债券代码:123230)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00张,回售金额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本次“金钟转债”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股本结
构等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金钟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售申报汇总》及《证
券回售付款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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