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安琪酵母于2024年6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1月15日及3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原因是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回购价格调整为14.8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涉及4名激励对象,共计80,000股,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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