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所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24年12月25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2025年7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7月24日,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54.002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0.83元/股。
根据相关审计报告及公司确认,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所认为,公司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还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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