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的专门机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具体职责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董事及高管提起诉讼等。审计委员会还负责审阅财务报告,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3天发出,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和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与会人员对决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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