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2日,杭州市出台了新的房产税试点政策,对涉及房产税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调整。新政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杭州房产税新政的要点,供大家参考。
1. 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性减去免征面积70平方米后的计税余值,按照税率0.4%征收。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购房时实际支付的总价,不包括契税、增值税、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
免征面积是指纳税人拥有的住房建筑面积中,人均面积不超过以下标准的部分:
- 主城区(西湖区、上城区、江干区、拱墅区、下城区、滨江区)90平方米;
- 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桐庐县、淳安县120平方米;
- 建德市、西湖区西溪街道、西湖区转塘街道、余杭区五常街道、余杭区闲林街道、临平区乔司街道、滨江区浦沿街道、滨江区长河街道80平方米。
2. 房产税税率
房产税税率为0.4%,适用范围为:
- 住宅(含别墅、类住宅);
- 非住宅(即商业用房);
- 非居住房屋(即厂房、仓库等)。
3. 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为在杭州市范围内拥有住房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
4. 纳税期限
纳税人为个人或非企事业单位的,房产税年度申报期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年度申报后补缴税款截止日期为7月31日;年度自行申报补缴期为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纳税人为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后补缴税款的截止日期为5月31日;自行申报补缴期为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5. 优惠政策
为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杭州市对部分房产税实行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 对纳税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免征房产税。
- 对纳税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且不超过70平方米的,减半征收房产税。
- 对纳税人为残疾人的家庭,减半征收房产税。
- 对纳税人为低收入家庭的,减半征收房产税。
- 对纳税人为驻杭部队部队所有住房,免征房产税。
- 对纳税人为非居住房屋且实际已经出租并用于生产经营的,减半征收房产税。
6. 缴税方式
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纳房产税:
- 网上银行缴税:登录杭州市房产税网上申报系统(),使用网上银行缴税。
- 线下缴税:持房产税税务登记证和应缴税款到指定银行或税务大厅缴税。
7. 注意事项
纳税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 纳税人应及时申报、如实申报房产税。如未按时申报或申报不实,将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
- 纳税人应妥善保管房产税缴纳凭证,用于抵扣个人所得税。
- 纳税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纳税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复核或行政复议。
结语
杭州房产税新政实施后,将对杭州市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新政旨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纳税人应正确理解和执行政策,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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