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王某酒后开车上路,结果遇到朋友报案,王某非但没有听从朋友劝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被交警示意停车检查时拒不停车,情节严重,构成危险驾驶罪。最终,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表示,酒后驾车行为不仅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也严重危害道路交通秩序。广大驾驶人应时刻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爱生命,远离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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