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信大变革!25家机构合并组建河南农商行,2.58万亿资产如何盘活?

admin 2025-02-12 22:16:37 阅读:33 评论:0
河南农信大变革!25家机构合并组建河南农商行,2.58万亿资产如何盘活?   本报记者 郭建杭 北京报道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筹建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商行”),批复显示,此次参与组建河南农...

河南农信大变革!25家机构合并组建河南农商行,2.58万亿资产如何盘活?

  本报记者 郭建杭 北京报道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筹建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商行”),批复显示,此次参与组建河南农商行的机构包括河南农商联合银行、荥阳利丰村镇银行以及郑州、新乡、濮阳、济源等市的23家农商银行(农信联社),共计25家法人机构。

  截至2024年12月末,河南农信系统资产总额2.58万亿元,从资产规模来看,河南农信系统在全国各省农信系统中处于中上水平。

  农信系统改革专家陈星润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省级统一法人改革的核心在于‘以省级信用取代分散的信用体系’,借助行政力量重新构建金融资源的分配机制。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对三个主要矛盾保持警觉:行政干预与市场机制之间的张力、追求规模效益与控制管理成本之间的权衡、历史遗留问题与激发创新活力之间的冲突。改革的最终成效将依赖于省级法人机构在市场化进程中的深入程度以及治理能力的提升,而非简单地演变成‘第二个省联社’。”

  一波三折

  回顾河南省农信系统改革过程可知,其改革历程“路长坎多”。2023年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在《河南省2022年财政工作综述》中明确,筹资60亿元推动组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2023年11月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开业;2024年7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扎实推进2024年下半年经济稳进向好若干措施的通知》,该通知中正式提出推进河南农商行组建,并统筹推动中小银行机构清收不良资产、清理问题股东以及多源补充资本。

  从最初组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到组建河南农商行,对于河南农信系统改革模式的变换原因,多个业内观点指出,省联社改革方案一般是在改革启动之初就已确定,而随着不同行社的资金实力、股权调整推进难度不同等原因,可能会通过“两步走”的方式进行系统改革。

  根据监管批复信息显示,25家法人机构所有债权和债务由组建后的河南农商行承接,25家法人机构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至河南农商银行开业期间的经营损益,由成立后的河南农商行全体股东享有和承担。

  实际上,农信改革的初衷之一就是化解部分中小农商行风险。《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4)》中提出,加快推进少数高风险中小银行相对集中的省份制定并落地实施改革化险方案,推动中小银行回归本源和主业,立足地方开展特色化经营,推动其在规模、结构、区域布局上更加合理。

  在组建省级农商行后会通过哪些具体方式来化解风险?陈星润认为,首先,实现资源集中,消除风险孤岛现象。原有的县级行社各自独立运作,导致风险无法在区域间转移或共同承担。省级统一法人后,能够集中拨备资源、统一调配资本,通过省级层面发行专项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手段,有效缓解风险。其次,提升风险控制能力。省级总行建立统一的风险管理系统,制定统一的流程和标准,规范风险管理行为,增强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能力,避免地方人情因素影响信贷决策。最后,阻断风险传导路径。原有的分散法人结构导致的担保链、资金违规拆借等问题得以解决,省级法人能够对高风险机构采取果断措施以求生存。

  截至记者发稿,河南省农信联社方面未回复相关采访。

  原股东股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处置

  河南省农信联社方面暂未公开未来河南农商行的发起人及股东构成等相关信息,但业内普遍关注新组建的省级农商行的股东构成。

  陈星润告诉记者,通常情况下,组建的省级农商行新股东的构成原则主要体现为“以国有及地方资本为主导,民资为补充”。具体而言,第一大股东通常为省属财政平台或金融控股集团;而民营资本的补充,单一民企的持股比例受到严格控制,通常不得超过5%,并且必须满足“无实业关联、纯财务投资”的条件。

  此前各省农信联社改革情况显示,辽宁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为辽宁金控,中国信达以及某国有银行则参与了山西农商行的组建。

  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的股东结构显示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1.67%)、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3.33%)、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其中,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由河南省财政厅100%持股,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根据此次监管批复显示,参与组建河南农商行的这25家法人机构原股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处置。

  陈星润告诉记者,在农信机构的改制过程中对于不同情况的原股东股金的处置方式有所不同。通常来讲,对于合规的股东股金将按照1﹕1的比例转换为省级农商行的股份;对于不符合资质的股东,如涉及股权代持、涉诉等情况的股东,实施“原价回购+补偿利息”的政策,如某中部省份向原股东给予原价回购股金,以及年化4%的利息补偿等政策。此外,如果原来的法人机构改革期间存在股权质押或诉讼纠纷的情况时,则对于高风险股权采取不同的处理策略。

  目前涉及组建河南农商行的25家机构中,多家机构还面临原股东的股权质押冻结等情况。

  陈星润指出,对于已质押的股权,若质押权人为外部金融机构,则由省级联社出面协调,由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承接相关债权;若质押股权用于内部融资,如股东为了向本行贷款而质押股权,则直接以股权抵偿债务,并相应注销股份。

  “此外,对于涉及诉讼纠纷的股权,司法冻结的股权暂时不计入新银行的股本中,并设立‘待清理股权池’,如某省在农信改革中预留5%的股本用于后续的股权置换。对于确权存在困难的股权,一般由省级财政先行垫资回购。”陈星润进一步指出,“对于一些法人机构的股东违规代持或超比例持股的情况,从此前的经验来看,首先会公开要求实际控制人进行申报;其次,对于不配合申报的主体,按照评估价的70%强制收购;最后,新设立的省级农商行与旧法人机构签订风险切割协议,明确以改制基准日为界,此前的风险由原股东承担。对于历史不良贷款,采取‘新老划断+分级计提’的处理方式。”

  (编辑:朱紫云 审核:何莎莎 校对:颜京宁)

版权声明

本站属个体站点,非官方网站。本站的文章内容由系统自动采集,不保证其真实性,敬请自行核实广告和内容真实性,并请谨慎使用。本站和本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有侵权,联系QQ:1755043837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热门文章
  • 2024 年小学生时事新闻:不容错过的

    2024 年小学生时事新闻:不容错过的
    作为一名小学生,了解时事对于开阔眼界、增强社会责任感非常重要。以下是2024年不容错过的时事要闻: 中国探月计划再创佳绩 2024年,中国计划发射嫦娥六号探测器,着陆在月球背面,带回月球样品。 这将是人类首次从月球背面采集样品,有助于科学家们进一步了解月球的起源和演化。 5G技术全面普及 5G技术以其超高速率和低延迟,将彻底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 在2024年,5G网络预计将覆盖中国大部分地区,为智能家居、自动...
  • 陆军政委陈辉晋升上将新晋升,成为共和国第一位在军改后由少将直接晋升至上将的军官

    陆军政委陈辉晋升上将新晋升,成为共和国第一位在军改后由少将直接晋升至上将的军官
    近日,解放军重要人士调整,陆军政委陈辉晋升上将军衔,成为共和国第一位在军改后由少将直接晋升至上将的军官。 陈辉1963年出生,河南商水人,早年毕业于解放军南阳陆军学院合成指挥专业,历任陆军第81集团军副军长兼参谋长、副司令员,第78集团军军长,中部战区陆军司令员等职。2022年4月,陈辉担任陆军政委。 在担任中部战区陆军司令员期间,陈辉大力推进战区建设和改革创新,完善实战化训练体系,培养了一批实战化新型军事人才。他注重部队政治思想工作,思想政治建设成效显著。在...
  • 湖北广电: 湖北广电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湖北广电: 湖北广电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湖北广电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14时30分在武汉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人员包括509名股东及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6,461,244股,占总股本42.7790%。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
  • 湖北广电: 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内容摘要

    湖北广电: 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内容摘要
    (原标题: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5 证券简称:湖北广电 公告编号:2025-023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上市...
  • 上海凤凰: 上海凤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凤凰: 上海凤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