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鑫瑞6个月持有A,中银证券鑫瑞6个月持有C: 关于中银证券鑫瑞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admin 2025-05-17 16:15:40 阅读:9 评论:0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中银证券鑫瑞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银证券鑫瑞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 类份额:010170,C 类份额:010171,
基金简称“中银证券鑫瑞 6 个月持有”)连续 4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本基金已连续 4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956026 或 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用)选择 6 公募基
金业务进行相关咨询。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
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
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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