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
、《上银新能源产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上银新能源产业精
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触发基金合
同自动终止情形,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4 月 20 日,自 2025
年 4 月 21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成立,自 2025 年
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在规
定媒介上刊登了《上银新能源产业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
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
)。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
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 26,698,239.72 元,其中 A 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
余财产为人民币 10,783,455.39 元,C 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
人民币 15,914,784.33 元,将按照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类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上述资金于 2025 年 5 月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
(021-60231999)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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