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广电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14时30分在武汉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人员包括509名股东及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6,461,244股,占总股本42.7790%。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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