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5月7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5月22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6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所持股份总数为29,255,831股;网络投票股东为1,932名,所持股份总数为270,187,263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赵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298,044,677股同意,917,717股反对,480,700股弃权。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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