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
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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