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麒绒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admin 2025-05-22 23:02:06 阅读:8 评论:0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安徽古麒绒材股...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麒绒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不超过 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97 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
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古麒绒材”,股票代码为“001390”。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
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5,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08 元
/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3,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
   根据《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2,0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
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5月21日(T+2日)结束。具体
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
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放弃认购的网下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
序号        投资者           配售对象
                                      (股)      (元)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 9,998,959 股,其中网下比例
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001,048 股,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
股的限售期为 6 个月,占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的 10.09%。本次网下发行共
有 1,001,153 股的限售期为 6 个月,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1%,占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总量的 2.0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208,236股,包销金额为2,515,490.88元。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42%。
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6,922.12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交所主板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保荐费根据项目进
度分阶段支付;
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注 1:以上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注 2:前次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为 83.28 万元,差异主要
系本次发行的印花税费用,除前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注 3: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若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22940052
                           发行人: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版权声明

本站属个体站点,非官方网站。本站的文章内容由系统自动采集,不保证其真实性,敬请自行核实广告和内容真实性,并请谨慎使用。本站和本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有侵权,联系QQ:1755043837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热门文章
  • 2024 年小学生时事新闻:不容错过的

    2024 年小学生时事新闻:不容错过的
    作为一名小学生,了解时事对于开阔眼界、增强社会责任感非常重要。以下是2024年不容错过的时事要闻: 中国探月计划再创佳绩 2024年,中国计划发射嫦娥六号探测器,着陆在月球背面,带回月球样品。 这将是人类首次从月球背面采集样品,有助于科学家们进一步了解月球的起源和演化。 5G技术全面普及 5G技术以其超高速率和低延迟,将彻底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 在2024年,5G网络预计将覆盖中国大部分地区,为智能家居、自动...
  • 陆军政委陈辉晋升上将新晋升,成为共和国第一位在军改后由少将直接晋升至上将的军官

    陆军政委陈辉晋升上将新晋升,成为共和国第一位在军改后由少将直接晋升至上将的军官
    近日,解放军重要人士调整,陆军政委陈辉晋升上将军衔,成为共和国第一位在军改后由少将直接晋升至上将的军官。 陈辉1963年出生,河南商水人,早年毕业于解放军南阳陆军学院合成指挥专业,历任陆军第81集团军副军长兼参谋长、副司令员,第78集团军军长,中部战区陆军司令员等职。2022年4月,陈辉担任陆军政委。 在担任中部战区陆军司令员期间,陈辉大力推进战区建设和改革创新,完善实战化训练体系,培养了一批实战化新型军事人才。他注重部队政治思想工作,思想政治建设成效显著。在...
  • 湖北广电: 湖北广电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湖北广电: 湖北广电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湖北广电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14时30分在武汉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人员包括509名股东及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6,461,244股,占总股本42.7790%。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
  • 湖北广电: 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内容摘要

    湖北广电: 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内容摘要
    (原标题: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5 证券简称:湖北广电 公告编号:2025-023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上市...
  • 上海凤凰: 上海凤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凤凰: 上海凤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