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多次修订,最新修订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999.6498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上虞章镇工业新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等。公司股份总数为133,999.6498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发起人包括丁欣欣、张杏娟、亚厦控股有限公司等。
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还设立了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公司指定《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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